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破城子遗址东墙、北墙保护维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2-13  来源: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破城子遗址东墙、北墙保护维修工程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破城子遗址东墙、北墙保护维修工程项目经甘肃省文物局“甘文局文发[2018]1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瓜州县文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破城子遗址东墙、北墙保护维修工程项目                       

2.项目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锁阳城镇常乐村二组西侧120米

3.建设规模: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破城子遗址东墙、北墙保护维修工程项目保护维修工程的范围,包括破城子东墙、东墙1号马面、东墙2号马面、东北角墩、东北角墩隔墙、北墙、北墙瓮城等七个单位工程。

4.招标范围和内容: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文物局专家评审通过。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已落实。                           

6.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

总   工   期:199日历天

7.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遗址),有类似的项目业绩;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有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土遗址保护工程勘察规范等行业标准培训班”结业证书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 人)、资料员(1 人)、 机械员(1 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互相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2018 年8月至10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凡参加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瓜州分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gzx/index3.html)注册。详见“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且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及本人身份证。不授权委托时,法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行报名。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在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纳税证明;承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有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土遗址保护工程勘察规范等行业标准培训班”结业证书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身份证;相关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各 1 人)(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2018 年10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近三年(2015年-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由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的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非酒泉市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人社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

6.投标企业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瓜州分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成功网页处直接打印“回执单”四份,确认企业在网站报名成功,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报名资料现场查看原件,留复印件;一式四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该报名回执单须在报名期间内于报名成功网页直接打印,未按时打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回执单”须为该网页的直接打印件,对该回执单的任何变动(包括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文字的编辑或放大缩小等)均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名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0日

2.公告地点: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在线。

3.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0日

(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0日

(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注: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分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瓜州分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gzx/index3.html)“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七、报名备案表及纸质版报名备案资料的递交

投标人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瓜州分中心》在线报名成功后(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下午 17:30 分),携带《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及招标公告第四条要求的报名资料用抽杆夹按顺序装订成册(机打一式四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 2019年2月2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瓜州县县府街春雨酒店东侧门店3-4号现场报名,在2019年2月20日17:30以后递交报名备案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详见附件。

《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一份装入投标文件内。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收款单位: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州支行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投标保证金金额:

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小写:¥20000.00元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保证金办理指南”。

(4)若未按要求正确填写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所有不利因素,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瓜州县文物局 

联 系 人:王建荣       电  话:13530702136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县府街春雨酒店东侧门店3-4号

联 系 人:   李 鑫            彭 毅         

联系电话:15097249237     18609372660

邮    箱: 3342816833@qq.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3日

 

附件: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破城子遗址东墙、北墙保护维修工程项目投标企业报名备案表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职  称

 

投标报名备案人(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承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职  称

 

执业资格

 

级  别

 

注册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结果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专业类别

 

注册编号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职称等级

 

职称证书 编号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材料员

 

机械员

 

劳动力组织

管理人员   人

技术人员   人

技工   人

其他    人

建

设

单

位

 

 

 

 

 

 

 

(盖章)

  年   月   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构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五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报名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

2、此表由招标单位、县交易中心、监督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