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关区大队东岗中队营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11-01  来源:

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关区大队东岗中队营房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关区大队的委托对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关区大队东岗中队营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具体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关区大队东岗中队营房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DJZ-2019068

3、建设单位: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关区大队;

4、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5、工程规模:对东岗中队营房改造,包括对围墙、食堂、车库门进行维修,装备库房、浴室、晾衣房进行防水改造等工程;

6、招标范围: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关区大队东岗中队营房改造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包含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1126

计划竣工日期:20191226日;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1609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准);

5、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

8、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根据项目自身情况和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须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9、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91101日至2019110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1803室);

注:报名时需提供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同时需协带报名的所有资料(原件备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凡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资料代理机构不予报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11210930分前(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关区大队东岗中队3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2109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关区大队东岗中队3楼会议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Index.html)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关区大队

    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123

联 系 人:庞 

联系电话:1815362773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1803

联 系 人:林兰

    话:0931-481865215871375797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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