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太平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议标公告
日期:2019-11-04  来源:

会宁县太平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议标公告

 

会宁县太平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发改发〔2019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宁县太平店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邀请议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会宁县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会宁县太平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位于兴平社区东川组,位于祖河上游,占地3.6亩。G312线位于场地北侧,相距80米。建设地北、东侧为空地、南、西侧为祖河。

(四)建设内容:新增各类设备,并新增构筑物、建筑物,其中:污水处理构筑物主要有格栅池、沉沙池、调节池、储泥池、中水回用池;主要的建筑物有:预处理间、一体化处理设备间;附属建筑物主要包括:采暖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81.08㎡。配套辐射污水管网680m,管道管径为300mm

(五)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和多渠道筹措

(七)工    期:5个月。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机械员或材料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三)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甘建建[2016]20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四)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提供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须知: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115 日至 2019 117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5: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二)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同类工程业绩(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或详见招标文件。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可自愿前往,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会宁县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路81

联 系 人:杨工  张工 

联系电话:13309464670  1810944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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