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资交招告字:﹝2019﹞127 号<?xml:namespace prefix = o />
1、招标条件
镇原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马渠镇项目区)已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以庆农发〔2019〕3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原县马渠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原县马渠镇梁寨村、花岔村。
2.2建设规模:在花岔村平田整地220亩,生产道路153米;在梁寨村30m³沉淀池1座,管理房24.5㎡,500m³高位蓄水池2座,管道10850米,给水栓112座,检查井14座,水泵2套,输配电线路300米,栽植油松7700株。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137日历天(封冻季节不计);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月30日。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2016年10月2019年10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用、挂靠他人资质方式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施工标段投标,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在镇原县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拟投入项目经理一致。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将对其身份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或未准时参加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3.6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
3.7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4.2(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合格证书。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4.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8时30分。
5.2递交及开标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
账号:6101 2300 9000 03248
联系人:李江
联系电话:0934-7126625
6.3缴纳期限:2019年11月22日17时之前到账,未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未按时缴纳进入系统指定账户、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到账时间指系统到账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马渠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镇原县马渠镇街道
联系电话:15009348432
联系人:郭旭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简园小区(市检察院北)3单元401室
联 系 人:高天蓝
联系电话:0934-8683881
邮 箱:gszlzb@126.com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