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30MW 机组能效测试项目
日期:2019-11-14  来源: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30MW

机组能效测试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X19GS0021

一、招标条件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30MW机组能效测试项目已由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 金昌发电公司一厂2×330MW亚临界燃煤抽凝空冷供热机组。2009年11月#1机组投入商业运行,2009年12月#2机组投入商业运行。该机组采用武汉锅炉厂设计制造的WGZ1170/16.5-1型锅炉,锅炉为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固态排渣煤粉炉。采用单炉膛、平衡通风、摆动燃烧器、四角切圆燃烧、∏型布置。汽轮机由上汽设计制造,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双缸双排汽、空冷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系上海发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型号:QFSN-330-2),本型汽轮发电机的冷却采用“水氢氢”方式,即定子线圈(包括定子引线,定子过渡引线和出线)采用水内冷,转子线圈采用氢内冷,定子铁芯及端部结构件采用氢气表面冷却。

1.2 金昌发电公司二厂2×330MW国产间接空冷凝汽式燃煤发电供热机组,主机分别是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亚临界、一次再热、双缸双排汽、多级非调整与一级调整组合抽汽、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和武汉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亚临界自然循环、四角切向燃烧,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锅炉紧身封闭,室内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型汽包锅炉及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QFSN-330-2 (-氢氢冷却方式)发电机。

1.3 随着国家对排放指标控制,金昌发电公司按照《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甘环发〔201658号)文件要求,于201712月份完成四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完全符合国家燃煤机组超低排放10mg/m³、35/m³、50/m³的排放限值要求。

1.4 为了验证机组能耗水平能够满足《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和《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甘环发〔201658号)文件能耗规定,需要对机组综合能耗水平进行第三方测试。

1.5 项目地点: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厂生产现场

2.招标范围及内容

通过能量平衡及试验测量方法,准确测算统计期内被测机组的发电煤耗及供电煤耗进行分析及计算;在能耗诊断结果的基础上,对锅炉、汽轮机及主要辅机设备存在的节能潜力进行细致的分析,并提出机组节能的建议。

机组供电煤耗、发电煤耗测定(纯凝工况、供热工况)

出具#1#2机组能效测试报告,报告满足第三方节能评估的要求。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期要求:金昌二厂2019年完成,金昌一厂2021年底前完成。试验结束后15日内提供试验报告(纸质版各10份,电子版2份)。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方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乙级及以上资质(电源类)。

3、投标人近三年(指2016年至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1610月至今)至少承担过类似能效测试项目的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7月至9月)社保缴纳证明。

7、具有有效的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1115日至11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每套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投标单位企业简介,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所有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套,必须全部加盖公章。

3、获取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兴路3264号基业豪庭1号楼4单元401室。

上述资料若有虚假,招标人有权拒绝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120609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1042号格林豪泰酒店一楼会议室(南河路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甘肃经济信息网》

www.gsei.com.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地址:甘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兴路3264号基业豪庭1号楼4单元401

联系人:赵 工                                  联系人:杨工

电话:0935-7316066                             电话:0931-4612683

邮箱:jczsp_123@163.com                        邮箱:gsdczb1@163.com

邮编:737100                                   邮编; 730030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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