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白杨镇刘家梁公共服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0-03-10  来源:

康县白杨镇刘家梁公共服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康县白杨镇刘家梁公共服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经康农发【2020】72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招标单位:康县白杨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康县白杨镇刘家梁公共服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有(1)舞台及背景墙:新建舞台长为12.0m,宽为5.5m,舞台面积为66.0㎡,舞台背景墙长为12.0m高为5.5m。(2)老记忆墙:老记忆墙长为12.0m高为4.2m,老记忆墙外表面镶嵌民俗文化老物件,该墙表面共计贴民俗文化老物件60件,包括马车、马灯、陶罐、老式收音机、老式电视、老式自行车、古老农耕农具、石磨盘、老算盘等。(3)水景墙:水景墙长为8.0m,高为4.2m,水景墙主体砌筑成层次不齐状,表面镶嵌水缸,摆放景观石板衬托自然水景。(4)广场回填:代建广场长为28.0m,宽为26.0m,现有场地低洼,需垫方平整场地,回填土方为6369.483m³。

2、资金来源:2019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3、建设地点:康县白杨镇刘家梁村。

4、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并将其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3、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4、报名时间:2020年3月11日上午8:30—2020年3月15日下午17:30截止;报名成功后在代理单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时间:2020年3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白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秦小宁     联系电话:13993933535

招标代理单位: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广波     联系电话:15103948163

七、监督单位:

康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939-5128102

 

 

 

 

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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