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盐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盐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项目监理,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城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业主单位:兰州市城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2 项目名称:兰州市盐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项目监理
2.3 施工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1号)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2.4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5 建设规模:对兰州市盐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拆除总面积约7900㎡(具体以实际汇总数据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总工期:45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4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依据兰州市建设局建管[2014]440号文附件2要求:现场配备监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需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组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5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至今)同类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6 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2018年度或2017年-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每天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现金缴纳),文件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日期内到代理机构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提交至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世纪广场B座26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密封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对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市城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小稍门123号
联系人:薛科长
联系电话:18919193986
招标代理机构: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 王工 甘工
电话:0931-8152952-2618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