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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大坝、溢洪道)工程施工、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农经【2016】896号和甘发改农经【2016】84号文件批准立项,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8】717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州区洪临灌区水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水河水库(大坝、溢洪道)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洪水河水库工程位于酒泉市肃州区南约35km的洪水河河谷上,距离洪水河出山口以上约2.5km处,地处酒泉市肃州区西洞镇新东村与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藏族乡磁窑口村交界处。水库设计总库容4910万m³,其中:兴利库容3510万m³,死库容1285万m³,调洪库容115万m³。项目概算总投资109506.96万元,建设期限为55个月。水库枢纽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及输水建筑物三部分;坝型为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泄洪建筑物采用左岸溢洪道和左岸泄洪洞联合泄洪的布置方式;水库最大坝高82.4m,属Ⅲ等中型工程。工程大坝建筑物级别为2级,泄洪排沙洞、溢洪道、输水洞等其他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大坝、泄洪排沙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534 m³ /s,校核防洪标准为100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957 m³/s,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464 m³/s,施工期临时度汛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是对洪水河水库挡水大坝、溢洪道进行招标,主要包括①大坝及其附属工程土建施工;②溢洪道及其附属工程土建施工;③大坝、溢洪道等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安全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以及相应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水土保持措施施工;④上述土建施工、设备监造及安装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临时工程施工的监理工程。
2.3标段划分:
本次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各标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标段:
(1)大坝工程(含上游围堰)的开挖、支护、混凝土浇筑、砂砾石填筑、碾压沥青砼浇筑、基础灌浆等主体工程土建施工;
(2)溢洪道的开挖、支护、混凝土浇筑、灌浆、基础处理及边坡处理等主体工程土建施工和金属结构设备与电气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3)导流洞、西干渠输水洞、临时西干渠输水洞、施工支洞的拆除、混凝土浇筑、封堵、灌浆、填筑等工程土建施工等工作;东西输水洞部分洞段的混凝土衬砌、内衬钢板、灌浆等工程土建施工;
(4)上坝公路的开挖、填筑、砼浇筑、沥青砼浇筑等工程土建施工;
(5)相应工程安全监测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埋设)、系统调试、运行、维护、施工期监测资料整编分析等工作;
(6)该标段工程建设所需的成品砂石骨料的毛料开采、运输、筛分、冲洗、加工、破碎及成品料分级堆存、废料堆放等;相应砂石料生产加工系统所有土建、场区水电供应、排水及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系统调试、试生产、运行等;
(7)相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
(8)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需的所有临时工程。临时占地由发包人负责征地,其恢复或复垦由承包人负责。
监理标段:
本次招标的洪水河水库(大坝、溢洪道)工程监理标段主要内容为:
(1)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上游围堰工程、导流洞封堵、原西干渠洞段封堵、临时西干渠供水隧洞封堵及东西输水洞部分洞段二次衬砌、灌浆、交通工程等土建施工监理;
(2)永久、临时供电工程施工监理;
(3)闸门及埋件、启闭机等金属结构设备和电气等设备驻厂监造及安装施工监理;
(4)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驻厂监造及安装施工监理;
(5)相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施工监理;
(6)主体工程所必需的所有临时工程的工程施工监理。
2.4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1096天,计划于2021年7月15日开工,至2024年7月14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10年(2011年4月1日至今)至少有2项类似工程(大中型水库工程且建设内容须包含大坝工程)施工业绩。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近10年(2011年4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大中型水库(建设内容须包含大坝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近10年(2011年4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大中型水库(建设内容须包含大坝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企业2021年1-4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社保核定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花名册。在已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且工程未完工的,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相应职务;完工的项目须提供由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各申请人特别注意: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上述人员若不能进场履职,项目法人将解除合同,并对投标单位按出借资质严肃处理。
申请人须将由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的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非肃企业需在注册地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并在本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报备。若中标,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在肃州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联系单位: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7-2665306)。
3.4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近10年(2011年4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水库工程(建设内容须包含大坝工程)施工监理,具备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并在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副总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工程师12人、监理员12人)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企业2021年1-4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社保核定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花名册)。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专业及人数分别为:水工建筑专业8人、水土保持专业2人、环境保护专业2人;派驻工地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5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单位(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及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投标截止日任意时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3.6申请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及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进行单位填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注:要求提供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以网上可以查询到的业绩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2本次资格预审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申请人承诺制(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由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资格审查期间发现申请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否决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若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申请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将该申请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4月29日09时00分----2021年5月8日18时00分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自行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办理业务。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操作手册”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19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6.2 本项目资格预审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申请人可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操作手册”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洪临灌区水利管理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5号
联 系 人:丁国华
电 话:1870937098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写字楼3616室
酒泉市肃州区成林大厦圣富家园1号楼14-2(酒嘉项目部)
联 系 人:高大伟 陈雅雯
联系电话:0937-2889480 13195914130 13519605089
邮 箱:zhongzhaohexi@126.com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