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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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小盘河水库背水坡、弃渣边坡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111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市小盘河水库工程已由甘发改农经﹝2015﹞79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庆阳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庆阳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庆阳市小盘河水库背水坡、弃渣边坡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本次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阳市小盘河水库背水坡、弃渣边坡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太昌镇。
2.3项目概况:小盘河水库工程位于泾河的一级支流蒲河下游,下距蒲河与泾河汇合口约10km。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距离庆阳市约30km,距宁县长庆桥镇约8km。目前小盘河水库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由于均质土坝段背水坡下游滩面靠近河槽一侧未设防冲措施,汛期表孔泄洪闸及底孔泄洪排沙闸泄水排沙过程中会对均质土坝段下游岸坡造成破坏,影响均质土坝安全。另外距小盘河水库下游600m处弃渣场水保措施需要落实,消除水库大坝下游安全,防治弃渣场场地各类水土流失,维持弃渣场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附近农田和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小盘河水库弃渣边坡进行综合治理。
2.4招标范围:庆阳市小盘河水库背水坡、弃渣边坡综合治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28日)。
2.6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8年5月至今) 无被各级水利、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8年5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近3年(2018年5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为准,以上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经理信息);
3.4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2018年5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为准,以上材料中须体现技术负责人信息);
3.5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及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6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网站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8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开标时应携带居民身份证,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须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
3.9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3.10 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2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填写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经理一致。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09日18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获取。
注: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931-4267890。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17:00时前(以系统到账金额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所需车辆自备、费用自理;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若有疑问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5月09日18:00时前将需答疑的问题发至代理机构邮箱364611506@qq.com ,过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阳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庆阳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统办三号楼15楼1517室
联 系 人:张小亮
电 话:0934-822287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0室
联系人:杨忠海、曹进增
电 话:0931-8915679、13519658016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