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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作物生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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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作物生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GNZY-JJ-NYGC-CGJC-2021N038

二、磋商内容(共一包)

作物生产实训基地场地平整、排水改建、钢制安全护栏、道牙隔离、地坪硬化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预算金额:41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承包资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地点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号2303)获取,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现金),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 每日9:00-12:00、14:30-17:30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北京时间)14点30分前

磋商时间:2021年7月26日14分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盛隆大厦2201室),对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代理机构: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燕

电    话:0931-887957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号2303

十一、采 购 人: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31-467893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197号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