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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公园路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大通家园)二期工程原址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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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公园路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大通家园)二期工程原址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公园路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大通家园)二期工程原址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已由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一)主体工程规划建设18层住宅楼2栋,26层住宅楼3栋,1层商业楼3栋,2层商业楼1栋,2层幼儿园1栋,2层市场一栋;建设住房636套(其中棚改房350套、商品房 286套),总建筑面积为94604.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868.1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8335.1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371.81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1245.76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1915.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736.62平方米。(二)室外配套工程道路硬化7576.30平方米;地面铺装 5050.87平方米,并建设花池、廊架、雕塑等景观;绿化8200.25平方米,并安装座椅、室外健身器械、垃圾收集箱等公共设施;敷设室外给水管网1200 米、室外消防管网550米、室外污水排水管网780米、室外雨水排水管网810米、室外供热管网 2200米、室外天燃气管网650 米、室外电力电讯管网 2000米,安装室外水泵接合器18个、室外消火栓6个,水表井1座,化粪池2座,各类检查井70座;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照明、大门、围墙等。

2.2 建设地点:位于定西市临洮县公园路西侧,东邻公园路,西邻实验一小,南邻公园路棚改一期工程,北邻居民区。

2.3 计划工期至本项目原址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及垃圾清运完成。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工程质量:合格

2.6 招标范围:对临洮县公园路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大通家园)二期工程原址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及垃圾清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3.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3.1.23.1.33.1.43.1.5、3.1.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信用中国”网站(htp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4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获取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1日(每日上午09: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SOHO楼22层2225室)。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原件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邮箱发送。报名成功后缴纳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2610时00,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SOHO楼22层2225室。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相关事宜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电汇

单位名称: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兰州中央广场支行

帐号:84618091431000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保证金退还:最迟在中标人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

7.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标 人: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址:临洮县

系 人:石昀永

联系电话:1809325216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22楼2225室

系 人:桑瑞谦

联系电话:18109316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