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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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宁县新宁镇沙滩路10号营业职场装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8-13-04A-2025-D-F-E23858)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宁县新宁镇沙滩路10号营业职场装修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为我人保财险提供庆阳市宁县新宁镇沙滩路10号营业职场办公楼、院内平房及院坪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全面施工;主要内容包含图纸设计范围以内的室内部分拆除新建工程、营业大厅、会议室、卫生间改造、门窗更换、墙面粉刷、局部吊顶、平房加固修缮改造、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及办公楼外立墙面翻新、院坪硬化、围墙翻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性质:工程。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2.6服务地点:庆阳市宁县新宁镇沙滩路10号。
2.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55112.27元人民币(含税,含暂列费用45000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5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投标人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9人员要求:
3.9.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9.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第三方代缴,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协议)。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5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③转账或电汇支付:收款账号信息如下:收款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银行账号: 3110910037672523858(备注:汇款时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XXX项目标书费”。)。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确认参与后续投标的,须进入招标人“人保e采管理系统门户网站首页(网址为:https://ec.picc.com)”进行注册登记,操作详见附件1《“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指南V1.0》。
5.5 供应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文件获取截止前完成“人保e采管理系统门户网站首页(网址为:https://ec.picc.com)”注册登记的方视为报名成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农垦总部经济大厦2#楼20层2001-2003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金采网(www.cfcpn.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枫叶国际9幢B塔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农垦总部经济大厦2#楼20层2001-2003
项目负责人:张顺祥、王晨昱、马艳、韦二许、李欢
联系手机:18693112855、15593140679、1819426038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18693112855@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523858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