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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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首阳镇樵家河村、巩昌镇汪家门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陇西县水务局于渭河首阳镇樵家河村巩昌镇汪家门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陇水发[2026]7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是修复渭河堤防共340米,其中:渭河首阳镇樵家河村段新建混凝土护脚170米,对破损护坡进行加固修复;渭河巩昌镇汪家门村段新建护脚170米,对破损护坡进行加固修复,维修排洪渠出口八字墙1座。
2.2 建设地点:渭河首阳镇樵家河村、巩昌镇汪家门村。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8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5年至少有1 项(含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5按照定西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定西市数据局《关于贯彻落实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投标人可通过访问“信用中国(甘肃)”(https://credit.gansu.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进入甘肃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5日至2026年08月19日;
4.2 获取地点: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西侧景秀苑)。
4.3 获取方法:领取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与滨河路交接处中恒众创空间11号楼6楼
联 系 人:董永红
电 话:1899320620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西侧景秀苑商住小区9幢1层商铺-1室
联系人:刘艺波
电 话:19993221960
行业主管部门:陇西县水务局
电 话:0932-5932959
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