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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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委托, 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二级保护整改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二级保护整改服务
2、项目编号:HXZC-2021-CS024
二、项目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二级保护整改 一项
三、项目总预算:3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对以下事项做具体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 获取地点: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197号),报名前电话联系。
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4、报名携带资料:
a、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磋商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1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171号(长青大厦)六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彩霞
2、联系方式:0931-4262359 13919199514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708号农业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主任 1389328052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282号天润大厦10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彩霞 0931-4262359 13919199514
十一、PPP项目说明: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或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hxgjzb.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