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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总队机关公务车辆商业保险公司招标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5-08-22
  • 来源:

甘肃陇信晟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对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总队机关公务车辆商业保险公司招标项目第二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总队机关公务车辆商业保险公司招标项目第二次

二、磋商文件编号:LXSD-20250718

三、资金预算及磋商办法

1、采购预算:19.7万元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磋商内容

具体内容以采购需求为准

五、服务期:365日历天,以车辆各自的实际年度保险到期时间和实际要求为准具体保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零纳税申报的,需提供零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5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供应商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9)本项目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同一保险机构总公司不能与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同时参与,且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的项目授权书,项目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8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邮箱号:gslxsd@qq.com)。

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PDF文件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slxsd@qq.com 。我单位会统一在当天17:00前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报名联系人:潘海娜,联系电话:17797649344)

4.发售价格:0元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04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麦积山路煤炭设计院新高层A2605。

3.方式:现场递交。

4.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十二、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4号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931-5150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陇信晟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麦积山路煤炭设计院新高层A2605

联系人:关玲

联系电话:1389367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