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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部分商铺招标项目(二次)
  • 时间:2026-10-10
  • 来源:

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部分商铺招标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华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中医药大学的委托,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部分商铺招标项目(二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ZC2026-12/2

2.项目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部分商铺招标项目(二次)

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采购需求:

包号

用途

面积(㎡)

位置

最低限价

(元/㎡/月)

第2包

打印店

59.42

2号公寓前2楼

53.36

第3包

饮品店

139.56

2号公寓前3楼

29.11

注:

1.供应商按月租金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可以在经营范围内投多个包,若某一供应商同时在多个包中排名均为第一,则由该供应商优先选择中标包,其他未选择中标包由第二名递补中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6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供应商需提供2026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 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

(二)个体工商户提供以下资料:

  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 提供无重大违法犯罪及无被强制隔离戒毒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

  9.特殊资格要求:学校商铺原经营者需提供若未中标,必须在原合同终止之日无条件退场的承诺。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 10 月 12 日至2026年10 月 16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本单位营业执照(经营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143218725@qq.com,报名资料应在合适位置载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缺项或内容不符者不予受理。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资料通过后,向供应商发送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费用交纳信息,供应商应及时交纳报名费以便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邮箱动态)。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报名费即为报名成功(以代理机构账户收到报名费用时间为准),否则因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报名费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0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投递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南河北路高新大厦B座26F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开启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投递地点。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对项目基本信息理解有误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中医药大学

地 址: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岐黄路1号

联系人:慕老师

联系方式:0931-516137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华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南河北路高新大厦B座26F室

联系人:韦星

联系电话:18894548959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