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10-09
- 来源:
质检中心计量检定校准领域检验检测领域设备更新项目验光仪顶焦度标准器、客观式标准器2台计量检定校准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采购人名称:酒泉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项目名称:质检中心计量检定校准领域检验检测领域设备更新项目验光仪顶焦度标准器、客观式标准器2台计量检定校准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
序号 |
标包编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
1 |
001 |
质检中心计量检定校准领域检验检测领域设备更新项目验光仪顶焦度标准器、客观式标准器2台计量检定校准专用设备。 |
410000.00 |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技术唯一性:验光仪检定执行JJG 892—2022《验光仪检定规程》,要求使用客观式标准器(模拟眼+柱镜标准器+曈距标准器)。目前仅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医学计量中心研制的产品能满足全部指标:其保存国家“验光仪顶焦度工作基准装置"((1999)国量标计证字第062号),产品直接溯源国家基准;核心柱镜标准器获发明专利 ZL200710176603.7,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情形。授权销售唯一性: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医学计量中心已将系列设备生产、销售权全权唯一授权给山东国量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有启东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4月同类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佐证),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各标包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
序号 |
标包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1 |
001 |
山东国量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港兴三路北段1号济南药谷研发平台区1号楼B座703 |
6、论证人员信息: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1 |
梁巧茹 |
酒泉市教育局 |
中级 |
|
2 |
张正儒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级 |
|
3 |
何欣 |
甘肃省酒泉中学 |
高级 |
7、论证意见:
本项目为质检中心计量检定校准领域检验检测领域设备更新项目验光仪顶焦度标准器、客观式标准器2台计量检定校准专用设备,本项目技术唯一性:验光仪检定执行JJG 892—2022《验光仪检定规程》,要求使用客观式标准器(模拟眼+柱镜标准器+曈距标准器)。目前仅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医学计量中心研制的产品能满足全部指标:其保存国家“验光仪顶焦度工作基准装置"((1999)国量标计证字第062号),产品直接溯源国家基准;核心柱镜标准器获发明专利 ZL200710176603.7,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情形。授权销售唯一性: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医学计量中心已将系列设备生产、销售权全权唯一授权给山东国量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8、公示时间: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 08:00:00至2026年10月14日 18:00:00,在此期间,有关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2026年10月14日 18:00: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将意见反至采购人。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9、其他事项: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10、采购人信息:
|
采购人名称:酒泉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新裕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 |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南街街道瓜州路28号春光丽庭6号楼1-3号铺 |
|
采购人联系人:周兴泽 |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明燕 |
|
采购人联系电话:15193714253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93725566 |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1(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