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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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
建设市场调研暨技术交流会公开邀请函
为聚焦医疗卫生行业发展趋势,了解掌握酒泉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等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邀请有建设能力、技术实力、服务能力的原厂供应商进行市场调查和技术交流。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信息化领域的产品(方案)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背景
2024年9月,酒泉市成功获批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跻身国家示范城市行列。围绕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酒泉市将全面实施“六大项目”“五项改革”“五大行动”共16个子项目。通过强化政府投入、价格支付改革、薪酬分配改革、编制管理改革,促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医生回归看病本职、药品回归治病功能。在保障财政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医院收入稳定、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的基础上,推动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运行模式、资源配置方面实现转变。到2027年底全面建成“三医”“医院”“医患”三张网,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实现互通共享,同步建成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提升市县公立医院诊疗与智慧医院建设水平,控制医疗费用,增强医务人员积极性,显著提高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18:00(以受邀方报名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通道:
邮箱:1499515400@qq.com(标题注明“酒泉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报名—企业名称”,附件为“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清单及要求”)。
3.联系方式:0937-2619428(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三、交流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9月下旬,具体陈述时间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
2.内容:供应商方案陈述每家限30分钟以内。
3.形式:以PPT形式现场或线上进行陈述,现场地址在酒泉市卫生健康委。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清单及要求
1.受邀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受邀方企业基本情况;
3.相关产品软著、专利、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
4.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
5.受邀方的过往业绩,需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的不少于3个区域性的成功实施案例(需附合同备查);
6.针对拟交流的领域类别,提供不少于10家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包括疾控中心、医保局或三级以上公立医院)用户的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
7.按《技术交流告知书》要求提交签字和盖章的PDF扫描版技术交流告知书(附件1);
8.《市场调研报名表》(附件2);
为提高交流会的效率和质量,技术交流会召开前,邀请方将审核上述1-8项加盖受邀方鲜公章的PDF版材料。达不到上述准备要求的,邀请方将不通知报名公司参会。各受邀方根据情况可选多项交流的内容,但《技术交流告知书》及成功案例等报名材料需要单独准备,不能用1份来替代。
现场技术交流会时,受邀方需用PPT进行陈述(线上PPT陈述时间控制在25分钟以内)。主要陈述以下内容:
1.公司介绍及所在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
2.公司所研发和提供的产品(方案)总体架构;
3.公司所研发和提供的产品(方案)各方面优势;
4.公司所研发和提供的产品(方案)的成功案例介绍及智慧场景演示;
5.受邀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内容。
注:本次调研内容及情况汇总不对外公开展示。参会的受邀方需派熟悉产品方案、产品功能、业务流程、技术指标、项目实施、售后服务、商务条款等情况的人员参会。
五、注意事项
1.现场技术交流会主要围绕产品方案,过往业绩,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等几个方面进行陈述,整个技术交流会时间以邀请方的规定为准;
2.本次交流会只接受软件原厂家(软件著作权所有人)的报名;
3.各受邀方应充分准备参加技术交流会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和需交流的方案,技术交流会不做受邀方交流结果的排名,技术交流会与后续项目招标采购无直接关系;
4.受邀方需承诺所提供的用于技术交流会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有违反,受邀方不得参加本次技术交流会;
5.受邀方到邀请方进行的相关技术交流活动过程中涉及到邀请方的相关数据、业务情况等,受邀方需进行严格保密,不能将上述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6.受邀方提供给邀请方的项目交流的所有资料由邀请方存档备案,我单位做好保密工作,同时邀请方不承担受邀方提交资料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7.邀请方不承担受邀方参加技术交流会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和与之带来的一切风险、责任、后果。
六、免责声明
1.本次市场调研暨技术交流会以自愿参加为原则,是否参加本次技术交流会不作为今后参加项目投标的资格条件,我单位不对参加交流会的单位有任何承诺;
2.技术交流活动中涉及到受邀方的技术、商务等相关内容,邀请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
3.邀请方不向受邀方承诺会有与技术交流活动相关内容的采购需求或其他形式的商务合作,技术交流活动与后续招标采购无任何关系;
4.本公开邀请函在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开发布,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按规定期限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此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开邀请函的内容不作为后续项目招投标的任何依据。
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